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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国检通知重点检查出口货物外包装事宜

    关于国检通知重点检查出口货物外包装事宜
    接国检通知,国检将从本周一开始重点检查出口货物外包装。以下是澳大利亚检验检疫局对进口货物实行的具体管理细则,供各位参考。   
    2009年5月25日,AQIS(澳大利亚检验检疫局)在网上公布将于2009年8月1日实施新的进口货物清关要求,该要求重新规定了输澳货物清关所需提供的资料、文件、声明等。其中一项重要更改内容为:
 所有溴甲烷熏蒸的处理证书中必须包含塑料包装声明。
该“塑料包装声明”内容如下:这批货物在使用塑料包装前被熏蒸或这批货物使用的塑料包装符合AQIS溴甲烷熏蒸标准中确立的AQIS包装和穿孔标准。
其中提到的“AQIS包装和穿孔标准”具体规定如下:符合AQIS穿孔要求的气密性材料(塑料包装,玻璃纸,薄膜,收缩包装,铝箔和涂油、涂蜡、层压、防水的纸)无需被刺破、打开、割开、移除。为符合AQIS熏蒸的穿孔要求,气密性材料必需有4个直径6毫米的洞/每100平方厘米,或者5个直径5毫米的洞/每100平方厘米。频繁应用于果蔬运输的打满小洞的塑料包装(至少6个洞/平方厘米)也是可被接受的。
另一项重要更改内容为:
用于包装和垫料的新制造胶合板/单板产品声明不再被接受。用胶合板/单板生产的包装和垫料必须申报作为木质包装,并须进行强制性处理。
注意:符合ISPM 15标识的包装仅接受实木的,不接受胶合板/单板的。如果用新生产的胶合板/单板作为包装材料,它们必须申报为木质包装并进行了强制性熏蒸,那它们符合ISPM 15要求吗?
不,ISPM 15是适用于实木处理的国际标准,在这个标准中,胶合板/单板不在其范围内,因为胶合板/单板不能使用ISPM 15标识,因此它们需要随货物附有效的处理证书。
澳大利亚将对进口货物实行全新的清关要求信息来自国检昆山局,吴晓丰(昆山局),译自:澳大利亚农林渔业部政府网站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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